1、与欠款人进行协商在工程欠款中,欠款人一般都处于比较强势的位置,无论是发包人欠款,仍是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欠款,他们都有各种理由不付出工程欠款,如工程质量有问题、工程延期、发包人未付出工程款、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携款潜逃、发包人拒不结算、拒不检验等等,但这些都不是拒不付出工程欠款的根本理由。在欠款人比较强势的情况下,被欠款人一般都会自动与发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等进行协商处理,争夺可以达成还款协议。被欠款人为赶快可以拿到工程欠款,往往会做出较大的让步,只要不亏本甚至少亏本的情况下,都可以达成协议,但即使这样,欠款人也不必定会领情,大都情况下,欠款人期望达到的意图是能不给就不给、能拖就拖。因此,实践中,协商处理有时无法起到效果。
2、找清账公司协助在欠款人拒不付出工程欠款的情况下,部分被欠款人挑选请求追债公司的协助,来协助要回工程欠款。在实践中,这种办法存在必定的法令危险,由于本身追债公司的合法性就存在必定的问题。根据我国目前的相关法令规定,清账公司一向游离于法令的灰色地带,在追债公司本身存在合法性问题的前提下,其从事的追债行为,很难保证其完全合法。
3、法令途径所谓法令途径,无非是指经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判决之后,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此办法安全可靠,但假如欠款人是小企业,特别是在个人借用或挂靠资质的情况下,由于经济实力有限,一般不愿意挑选此法,一方面原因是经过诉讼办法太杂乱,并且时间拖的十分久;另一方面,法院判决之后,假如欠款人依然不实行判决书确认的责任,则还需求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这要以来时间拖的会更久,这就为欠款人逃债、搬运财产的争得了时间。假如欠款人是有资质的企业,有必定的经济危险承受能力,会挑选经过诉讼的办法来追讨欠款。一些欠款人在为了将欠款及时追回,又不想经过的诉讼办法时,则会挑选非诉的办法来追讨欠款。从规避法令危险的视点而言,仍是主张经过诉讼的办法来追讨欠款,依然是工程欠款追讨的最佳办法。即使在诉讼的过程中,也可以经过由法官作为中间人,做欠款人的工作,一起被欠款人也作出必定程度的让步,在这种情况下,欠款两边很容易达成宽和,然后签署宽和协议。在一方不实行宽和协议时,直接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该协议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