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洽谈:它是因债款人的原因到期不能实行债款,经与债权人洽谈,由债权人做出让步,同意延期归还并免除债款人违约责任的一种办法
2、调停:因债款人的原因不能约期实行债款而又不能与债权人洽谈一致时,经由中间人调停,促成两边当事人体谅,达到新的协议,使债款得到处理的一种办法。
3、裁定:两边当事人将争议交给一起信赖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者或专业裁定组织做出判定,两边有义务实行的处理债款纠纷的办法。
4、判定:两边当事人不能通过洽谈等办法处理债款纠纷,当事人的一方到法院申述,恳求法院通过审判程序处理债款纠纷的办法。